湖北正式出台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规范 详细划分各类服务区功能配置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设施规范》出台,这是我省首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管理规范,规定服务区内要为司乘人员提供手机充电装置以及剩余停车位提示等服务。
《规范》首次将服务区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三类,对各类服务区(停车区)功能配置做了详细划分。比如室外公共休息区,每单侧应至少满足10人同时休息,配置遮阳伞、防雨棚、桌椅等设施。室内公共休息区,每单侧应至少满足8人同时休息,配置适量的桌椅。开水设施单侧服务区(停车区)应配备电开水器不少于2套,每处开水器开水总出水量不少于每小时140升。
服务精细化、体现人性化是一大特点。根据规定,服务区卫生间厕位内应设手纸盒、衣帽钩、废弃手纸收集容器,宜设搁物板(台),卫生间厕位内宜设扶手。需设立第三卫生间,供行为障碍者使用。此外,服务区要设置母婴室、无障碍通道、适应老年人及特殊人群服务需要的服务台,并配备老年人专座、轮椅等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设立司机之家,供司机休息。
截至今年10月,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7300公里,位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全省高速已开通营运414个收费站,日均通行量已达183万辆,共有服务区181对,每年平均为8100万台次车辆和2.8亿群众提供服务。